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,集团党委、纪委推出“园林·党纪课堂”专栏,通过理论解读、案例剖析等方法,营造浓重的学习气氛,教育指导每一位党员干部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、内化为言行准则,使铁的纪律转化为一样平常习惯和自觉遵照。
涉外运动中
要阻止哪些有政治问题的言行?
课程导学
涉外运动关系党和国家的尊严和声誉,具有很强的政治性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七十二条、七十三条对涉外运动中保存有政治问题的言行作了处分划定,主要有以下几类:
1.在国(境)外、外国驻华使(领)馆申请政治避难,或者违纪后逃往国(境)外、外国驻华使(领)馆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所谓“申请政治避难”,一样平常指党员以所谓“政治缘故原由”为捏词,逃往国(境)外或外国驻华使(领)馆,申请取得居留权并栖身在国(境)外或者外国驻华使(领)馆。“违纪后逃往国(境)外、外国驻华使(领)馆的”,一样平常指违纪党员为逃避纪律处分,逃往国(境)外、外国驻华使(领)馆。无论是向外国申请政治避难,照旧违纪后逃往国(境)外,都批注该党员已彻底起义党的事业,损失了共产党员条件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2.在国(境)外果真揭晓阻挡党和政府的文章、演说、宣言、声明等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党员在国(境)外果真揭晓阻挡党和政府的言论,同样批注其已彻底起义了党的事业,损失了共产主义信仰和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条件,应当受到最严肃的纪律处分。
3.居心为前两种行为提供利条子件的,给予留党观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“提供利条子件”,主要指为申请政治避难、外逃或者在国(境)外果真揭晓反动言论等提供种种有利条件,如为其开具证实、代庖护照签证、资助购置车船机票、提供经济资助、提供落脚点、提供揭晓反动言论的平台,等等。
4.在涉外运动中,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卑劣影响,损害党和国家尊严、利益的,给予作废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此类违纪行为包括两个条件:一是该行为爆发在涉外运动中;二是在政治上造成卑劣影响,损害党和国家尊严、利益。无论什么时间,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,在涉外运动中以优异精神风貌和举止言行维护党和国家形象,坚决提防有政治问题的言行。